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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建设工程全过程法律风险防范及争端、仲裁与索赔实务交流研讨会的通知
 

建教协培[2009]16号

各相关单位:

  随着我国加入WTO后国内建筑市场的逐步开放和与国际建筑业交流的不断加深,对建设系统从业人员的法律知识与意识提出了新的要求。为帮助各有关单位通过对建筑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提高法律意识,明确建设工程合同承发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合同纠纷,依法保护建设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业和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定于2009年3月在长沙市举办“建设工程全过程法律风险防范及争端、仲裁与索赔实务交流研讨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及相关法律规范;
  2、建筑法修改稿(送审稿)主要内容介绍;
  3、对建设工程项目主体合法性的认定;
  4、建设工程招投标实务与招投标法律风险防范;
  5、招投标活动主要法律法规之间调整的范围和相互关系;
  6、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风险规避与合同纠纷处理技巧;
  7、建设施工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加强证据的收集和保管的方法;
  8、工程总承包对合同签订履行提出的新要求、带来的新风险;
  9、项目管理者加强签证管理、加强造价及工期的控制的办法;
  10、建设工程合同索赔与反索赔;
  11、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对工程价款的确定;
  1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款催收的十大建议、优先受偿权;
  13、建设工程争端解决与仲裁实务;
  14、规范项目经理承包制的管理及防范挂靠风险;
  15、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及项目管理者的法律意识;
  16、建设工程质量控制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17、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18、应用保险和担保控制建设工程项目风险。

  二、参会人员
  各省、市、建设监管部门,各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咨询、施工建设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项目业主,工程承包企业及城市投资集团公司,各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专业律师。

  三、邀请专家
  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建设部等政府主管部门的领导、法律界权威等。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2009年3月20日-23日 长沙市

  五、费用
  培训费(含资料、场地、餐费、证书费)2200元/人,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培训证书
  学员培训合格,颁发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培训中心继续教育结业证书;该证书可作为建设领域工作人员继续教育登记与考评的依据;请自带两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办理证书。

  七、报名方式
  联系人: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培训中心会务组 齐景林
  电话:010-67272058 010-87205552
  传真:010-67258068 手机:15810553001
  E-mail:longjiguojiao968@163.com
  联系人: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培训中心 李奇老师
  联系电话:010-88400716
  E-mail:mushaomushao@hotmail.com

  附件:1、报名回执表
     2、师资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垂询:

     http://www.mohurd.gov.cn→行业会展

     http://www.jzpchina.cn/中国建筑房地产培训网→会议培训

 

中国建设教育协会

二○○九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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