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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于2005年10月27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新公司法对公司设立制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机制、公司融资及财务会计制度、公司清算制度、公司社会责任、一人公司及国有独资公司等方面的问题都做了相应规范,与修订前的《公司法》相比,更加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对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减少交易风险,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宣传、贯彻《公司法》,我们组织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释义》一书。本书由全国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委员、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春生任主编,组织全国人大法工委经济法室等参与此次公司法修订的有关专家共同编写。编写过程中,我们充分考虑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及其工作者、各类公司及其管理者的实际工作和学习需要,清晰明了地对《公司法》进行逐条分析、阐释,突出实用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书后附送《公司法及相关法规检索系统》光盘一张,收录相关法规110多部,约50万字,检索查找十分方便。本书既可作培训学习用书,也是实际工作的参考手册。
由于时间仓促,不妥之处难免,敬请读者批评指正。
编 者
2005年11月
目 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释义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六章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七章 公司债券
第八章 公司财务、会计
第九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 附 则
附 录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的说明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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